2023-03-21 16:46:19
汛期即将来临,近日,我市发布《应对极端天气灾害(台风洪涝)“五停”操作方案(试行)》,对“五停”范围、启动和恢复标准、保障措施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
其中“五停”的实施对象分为五类:
1、停止户外集体活动:陆地、水上等户外举办的文化、旅游、体育等各类集体性活动或大型群众性活动。
2、停课: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等。
3、停工:住建、交通、水利等在建工地和工矿企业等。
4、停业:各类市场、商业步行街、商场、超市、餐饮场所、娱乐场所、交易场所、公园、旅游景区(点)等。
5、停运:陆运(铁路、公路等,抢险、救助、指挥及应急运输保障等车辆除外)、水运(港口码头、渡口船只)、空运(民航、通用航空)。
据悉,“五停”启动和恢复有一定条件。市防指启动防汛防台Ⅲ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时,将向社会发布公告,各实施部门负责通知本系统、本辖区内相关单位开展“五停”工作。市防指将防汛防台应急响应下调到Ⅲ级及以下时,正常的生产生活将逐一恢复。
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情形下,直接保障城市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等关乎民生的单位和参与抢险救灾的单位不在“五停”范围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