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10 10:01:02
“感谢检察官和各位听证员关心我的病情,还专门到我家举行听证会,帮我解决难题……”日前,已获准暂予监外执行的蒋某某向承办检察官表示感谢。
2011年9月,蒋某某的表兄弟王某某说做生意需要资金,让蒋某某出面帮他到信用社贷款,并表示钱会自己去还。出于对亲戚的信任,蒋某某觉得帮个忙也没什么,于是向信用社贷款40万元,约定一年后归还本息,王某某则作为担保人签了字。贷款办好后,银行给了蒋某某一本存折。蒋某某就直接把存折和密码都给了王某某。后来一年时间到了,蒋某某以为王某某会去还钱,谁知王某某生意不好也没去还,甚至还联系不上,于是信用社向法院起诉。后法院依法判决蒋某某归还信用社40万元借款及利息。
2013年,银行向法院申请执行,但因蒋某某名下无财产可以执行,法院于同月裁定终结执行程序。2021年1月,因为某地拆迁,蒋某某从父亲(已故)处继承36平方米的房产,相应可以获得36平方米的安置房,蒋某某的儿子得知该情况后,从其母亲蒋某某处无偿获得房产继承权,同时补上差价获得某处安置房一套,因拆迁规定该房产登记在蒋某某名下。
2021年底,蒋某某在明知有法院生效判决案件的情况下,将该房产无偿转让给儿媳,未向法院申报,也未用于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2022年11月,蒋某某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上述违法行为。2023年1月,法院依法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蒋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公安机关将蒋某某送至看守所执行时,经体检发现,蒋某某发着高烧,且患有慢性肾炎综合征、慢性肾病4期等严重疾病,不适合收押。于是公安机关将其送到人民医院复诊,进一步确认病情严重,需要治疗。蒋某某向法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并于2023年3月向奉化区检察院申请监督。鉴于蒋某某身患疾病,行走不便,检察官上门举行公开听证,并邀请了来自不同行业的3名听证员共同组成听证委员会。
经过前期审查,检察官认为蒋某某目前的病情符合相关规定,属于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蒋某某已经在家人的支持下一起履行了法院之前的生效判决,同时保证严格遵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期间的相关规定,定期报到并汇报病情。经过一番询问,听证员们认为蒋某某暂予监外执行比较合适。
公开听证结束后,奉化区检察院根据前期对该案件的详细审查,结合双方当事人及听证员的意见,认为蒋某某暂予监外执行,更有利于其身体健康和日常生活,有利于其顺利回归社会,于是向法院提出同意暂予监外执行的意见。近日,法院已依法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