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18 10:40:05
昨日上午,《丽水市促进人才科技融合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举行,发布会就法规的内容和有关情况进行宣传、解读。作为全国首部以人才科技融合发展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党的二十大报告把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统筹安排、一体部署,强调了三者之间的有机融合、互为支撑、整体联动。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报告指出“统筹推进人才、科技工作,推进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而丽水市委也高度重视人才科技工作,在全省率先组建市委人才科技工作领导小组,部署推进人才科技融合发展。
但对标省委提出的实现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的宏伟目标,丽水在人才基础、产业环境、创新创业活力等方面还有不少差距。开展促进人才科技融合发展立法,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的具体行动,是贯彻落实市委人才科教强市战略、巩固丽水市人才科技融合工作成果、破解人才科技融合发展难题的现实需要,对于实现以“产业定位科技、科技索引人才、人才支撑产业”,加快完善人才科技融合体制机制,优化营商环境,有力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丽水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023年2月,市人大常委会将《条例》列入2023年立法计划,成立立法起草领导小组,由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作为法规案提请主体,市委人才办、市委科技办具体负责起草,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修改完善。7月31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次审议,并满票表决通过。9月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批准了《条例》。
《条例》立足于实施人才科教强市战略,促进人才科技融合发展,加快区域人才集聚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实际需要,从产业导向、平台建设、要素集聚、服务保障、监督和责任等方面内容提供指引、规范和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全国首部关于人才科技融合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法规着力体现“融合”二字。围绕什么是“人才科技融合发展”,《条例》创新融合机制,厘清工作职责。首次明确了人才科技融合发展的概念,规定人才科技融合发展是指以“产业定位科技、科技索引人才、人才支撑产业”为基本逻辑闭环,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人才链,优化创新创业生态、培育重点产业集群,建设与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实践相适应的人才科技配套发展体系,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与人才集聚的有机融合。
围绕怎么实施“人才科技融合发展”,《条例》夯实融合载体,强化融合能力。聚焦产业导向,要求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制定科技支撑需求清单和紧缺人才目录、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推动产业、科技、人才协同发展;聚焦平台建设和要素集聚,要求以人才科创产业平台、研发平台、公共服务平台等为载体,整体提升区域人才要素和科技创新要素聚集能力;聚焦丽水实际和短板,规定青年人才引育、柔性引才等内容,鼓励丽水籍专业人士以及华侨回乡创新创业等。
围绕如何保障“人才科技融合发展”,《条例》营造融合环境,完善服务体系。从数字赋能、职称保障、中介服务、司法保障、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激励和尽职免责容错纠错机制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规定,加强人才科技融合工作的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