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29 11:54:24
昨日,我市部署市本级安置小区地下车位(库)专项整治工作,将对市本级20个老旧安置小区的3605个车位(库)开展专项整治,确保6月底前完成。
经前期市、区协同全面排摸,目前共有20个市本级老旧安置小区的地下车位(库)存在破损失修、私搭乱建,被小区住户无偿占用或属地物业公司私自出租等现象。
市本级安置小区地下车位(库)专项整治是我市今年年初确定的一项重点工作。前期已制定了清退处置实施方案,按前期准备、清退处置、后期巩固三个阶段推进工作。整治工作将按照依法、有序、和谐清退的原则,确保清退程序合法合规,合理安排清退时间,及时跟进地下车位的维修和销售,对群众反映的合理建议,迅速研判、及时反馈。
整治明确了时限要求。整治工作专班及莲都区有关部门、街道将分批次、分阶段有序推进清退工作,确保6月30日前全面完成。第一批将在5月15日前完成5个小区共计709个车位(库)的整治工作;第二批在6月10前完成8个小区共计1421个车位(库)的整治工作;第三批在6月30日前完成7个小区共计1475个车位(库)的整治工作。
为有效盘活资源,改善小区地下车位(库)管理秩序,我市还出台了《丽水市市本级安置小区地下车位(库)销售租赁奖励指导意见》,遵循以销售为主、租赁为辅、自愿申购、“租售”并举的原则,面向安置户、业主进行销售和租赁。车位(库)采取分批次销售,最高给予评估价20%的奖励用于抵付购置款。销售价格采取评估制,由市城投公司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