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24 14:45:14
昨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视察南明湖保护管理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锋,副主任沈根花、叶旭勇参加视察或出席座谈会。副市长李汉勤陪同视察。
南明湖是丽水山水生态城市构建的核心,也是丽水重要的对外展示窗口。为进一步做好南明湖保护管理工作,2019年3月1日,《丽水市南明湖保护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去年4月,又组织开展《条例》执法检查,并提出审议意见。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逐条逐项分析落实,不仅建立健全一系列机制,还成立南明湖景区联合执法队伍,齐抓共管的合力不断增强,《条例》权威得到进一步彰显。
代表们实地察看了南明湖界桩设置、厦河湖出水口、水生物集中放流平台等建设、管理和保护情况,听取了市水利局关于南明湖保护管理工作汇报和市人大农业农村委视察情况的汇报。大家对南明湖保护管理工作所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并就如何提升南明湖保护管理工作提出建议。
市政府领导在表态时表示,南明湖保护和管理工作成效直接影响市民对相关单位的工作评价和“口碑”,关乎政府公信力,将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举措到位;深化协同联动,持续增强合力,始终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主动补台、主动想办法、主动解决问题;牢固树立迎难而上、善作善成意识,打好南明湖保护治理持久战。
会议指出,要强化管护自觉,不断增强工作合力,以南明湖一域之光为我市全面建设绿水青山与共同富裕相得益彰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丽水添彩;要强化建管融合,不断提升环境品质,站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美化水域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的高度,把南明湖打造成传播水工程文化的重要载体和平台,使其真正成为幸福河湖;要强化问题导向,不断彰显法规功效,确保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审议、视察等意见得到全面落实,提升南明湖保护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