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现将全市2022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环境质量状况
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连续19年位居全省首位,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跃居全省第一。
(一)空气质量状况。全市九县(市、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范围为17~20微克/立方米,均达到并优于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率在96.7%~100%之间。市区作为国家、省空气环境质量考核的评价点,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1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5%,改善幅度居全省第一;优良天数达353天,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率为96.7%,未出现重污染天数,全年优良率居全省第二。市区空气质量在全国168个重点排名城市中位居第七。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全市地表水总体水质为优,水环境质量位居全省第一、全国第十。水质持续向好,1个地表水国控断面、2个省控断面水质从Ⅱ类提升至Ⅰ类。17个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Ⅰ~Ⅱ类比例达100%;69个地表水市控及以上断面Ⅰ~Ⅲ类水比例、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实现“三个100%”。
(三)固体废物处置情况。全市全年危险废物产生量约19万吨,已建成危险废物收集利用与处置项目19个,收集利用处置能力达34.89万吨/年,处置能力满足市域内危险废物处置需求。全市已投运的易腐垃圾处置设施7座、垃圾焚烧设施5座,日处理能力分别达到525吨、2800吨,满足全市处置需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四)声环境和辐射环境状况。全市噪声平均值为54.1分贝,较2021年下降0.1分贝。九县(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值为52.4~56.4分贝,除莲都区(56.4分贝)外,均达到国家区域噪声“较好”标准。生活噪声源和交通噪声源是影响城市声环境质量的主要来源。电离辐射环境质量和电磁辐射环境质量均处于正常范围。
(五)生态资源状况。九县(市、区)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均为优。全市森林覆盖率保持在80%以上,比全省高出约19个百分点;活立木蓄积量1.1亿立方米,约占全省总蓄积量的四分之一。全市共有自然保护区6个、森林公园14个、风景名胜区6个、地质公园2个、湿地公园4个。
(六)环境风险状况。2022年全市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全年未发生因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
二、环境保护目标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市委市政府坚持把牢牢守住绿水青山“金饭碗”作为最大政治责任,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高质量完成国家、省下达的主要指标任务,并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全国首批绿色出行城市、美丽浙江建设工作优秀市。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高质量打好蓝天保卫战。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持续优化,省级清新空气示范区实现全覆盖。完成工业废气治理项目72个,淘汰落后产能涉及企业84家。提高清洁电力比重,实现新增用电量的100%由新能源供给。持续优化运输结构调整,淘汰营运柴油货车164辆;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替代58台。推动松阳活性炭集中再生“绿岛”项目建设。严格落实秸秆焚烧“发现-处置-反馈”的闭环管理制度。
(二)深化“五水共治”碧水行动。高质量打好碧水保卫战,六夺治水大禹鼎,河(湖)长制工作获国务院督查激励。全面落实水处理截污增效,完成9个镇(街)、23个生活小区和3个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其中,3个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入围省级标杆培育名单、数量位居全省前列。全市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6.5万吨/日,4座城镇清洁排放技术改造,新改建雨污管网267.88公里。深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建成5条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应用配方肥和按方施肥4.22万吨,规模以上水产养殖尾水零直排率达100%。推进河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出台《丽水市重要水系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实施方案(2022-2025)》,开展瓯江主要支流水生态健康评价,建成省级美丽河湖15条。
(三)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完成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任务。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深入开展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有序推进4个国家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项目建设。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壤和地下水智慧监管项目入选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一件事”改革试点。
(四)深化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完善“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和评估机制,全市建成“无废城市细胞”102个、“无废工厂”13家。小微产废企业危废集中收运平台实现县域全覆盖,惠及企业1394家。云和县创成全省首批“无废城市”。
(五)持续推动塑料污染治理。聚焦外卖、电商、快递等重点领域,建立塑料污染治理常态化检查督促机制,强化禁限塑政策落实。全市使用可循环中转袋使用比率达到97%以上,电商件不再二次包装率达到85%以上,全面使用45mm以下的胶带,使用一联电子运单比例达到99%以上,标准快递回收装置基本实现全覆盖。
(六)稳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整治高耗低效企业378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为26.6%,较上年提高10.3个百分点。以碳汇资源可量化、可交易为导向,开展大型会议活动碳中和实践。推进低(零)碳试点建设,景宁畲族自治县入选全省第二批低碳试点县,3个乡镇、42个村入选全省低(零)碳试点。3个案例入选全省2022年度绿色低碳转型典型案例。我市成功入选全国首批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城市、首批全国林业碳汇试点市(县),获批省级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试点。缙云抽水蓄能等5个项目入选国家首批气候投融资重点项目库。
(七)高水平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修复。召开高水平推进美丽丽水建设暨全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引领区创建大会,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进行系统部署。发布全国首个地市级生物多样性保护白皮书,正式出版与中国国家地理编著的丽水市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丛书——《秀山丽水万物生》。在全国率先完成全市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发现瓯江小鳔鮈等8个全球新物种。建成庆元坑里、龙泉住龙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并获评首批浙江省生物多样性体验地。景宁、庆元分别被列为省级“生物多样性产学研用”和“生物多样性价值转化实践地”试点。我市受邀参加《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第二阶段会议并作典型经验分享,瓯江山水项目亮相《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
(八)深入推动生态文明领域改革。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化建设,严格贯彻落实《丽水市扬尘污染防治规定》,依法依规强化监管。配合市人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市县联动“全覆盖”执法检查,对环境报告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调研,切实以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纵深推进全国环境健康风险管理试点,基本建成丽水市环境空气质量健康指数(AQHI)实时发布应用,并在全省首个开展环境健康重点行业筛查和区域健康风险评估工作。建立健全全域生态环境监测感知网络,持续建设智慧环保相关系统应用。
(九)高标准推进环保督察整改。一体推动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警示片问题以及“七张问题清单”整改,建立健全市领导领办制度、市级督导制度、定期调度制度、验收销号制度等系列工作机制,营造了以督强责、以督促治的浓厚氛围。第一轮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信访件已全部完成整改。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11项反馈问题已整改完成9项,其余2项均按照时序要求推进;211件交办信访件已整改完成208件,完成率98.6%。开展“绿剑2022”专项行动、“除险保安”百日攻坚行动,推进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生态环境信访总量连续五年实现持续下降。
(十)积极助力经济稳进提质。坚持发展服从于保护、保护服务于发展,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 精准服务企业的若干意见》,并组建环保专家组为企业提供环保“体检”服务。建立健全“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清单制度,出台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细则,将167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守牢疫情防控环境防线,涉疫废水和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率均为100%。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生态环境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生态环境高位持续提升难度加大,受气候变化、极端天气增多等因素影响,空气质量改善面临新瓶颈,夏秋季臭氧超标问题较为突出,部分地表水断面水质波动起伏。二是环境安全风险隐患尚未完全根治,生态环境治理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新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三是生态环境问题主动发现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个别企业违法偷漏排、固废非法倾倒等环境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任务艰巨。四是碳汇交易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双碳”人才紧缺,交易平台建设等工作有待加快。针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采取更加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下步工作安排
2023年,我们将以打造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典范为目标,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根本,努力推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一)聚力绿色共富全域大美,推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以永做新时代“挺进师”的奋进姿态,努力把绿水青山建得更美,以世界眼光建设诗画浙江大花园最美核心区。多层次推进生态文明典型培育示范,加快建设生态文明教育场馆,在古村落、特色小镇等培育一批生态文明典型示范点和“两山”转化示范点。注重生态文化建设,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激发社会各界和公众参与、监督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严格落实管发展、管行业、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生态文明人人共享的良好氛围。
(二)聚力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巩固扩大污染防治成果。树立“全形态治理、全过程防控、全地域保护”理念,以更高标准推进污染防治攻坚,确保水、气环境质量保持全国前列。重点围绕守护“亚运蓝”目标,打好污染天气应对攻坚战、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柴油货车整治攻坚战“三大治气攻坚战”,突出抓好扬尘、秸秆焚烧、餐饮油烟等污染源管控。以省级标杆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为抓手,持续深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确保实现国控断面、省控断面、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和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考核达标率“四个100%”。深入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一件事”改革,力争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加快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建设覆盖全域的地下水监测网络。建成“无废城市细胞”100个以上,创新运用“危管家”智慧监管系统,推动实现危废产生、转移、处置全流程可视化监控。
(三)聚力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加快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深入实施“腾笼换鸟 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推动传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节能降碳技术改造,计划完成高耗低效整治提升350家,淘汰落后产能企业75家以上,实施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项目30个。大力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谋划钢铁行业产业大脑建设。开展“中国碳中和先行区”路径研究,完善有利于推动生态固碳、生产减碳、生活低碳的政策体系。构建温室气体高精度监测网络,完成国家城市碳监测评估试点,在全国率先开展碳汇监测,摸清温室气体家底,为碳中和先行区建设提供坚实数据基础。推动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落地见效,力争更多项目纳入国家气候投融资重点项目库。深化全省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试点,加快建立服务全省的林业碳汇交易平台。
(四)聚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建设万物和谐自然花园。以建设全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引领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迭代升级,深入实施瓯江源头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推动瓯江流域山上山下、地上地下、岸上岸下一体化保护和全要素系统治理。建设百山祖国家公园保护发展带,加强珍稀濒危物种、极小种群的就地保护、种群扩繁和野外回归工作。研究制定生物多样性指标体系,探索发布丽水生物多样性指数。高标准推进浙西南生物多样性研究中心建设,建设全省首个国家级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站,打造全国首个生物多样性智慧监测体系和数字监管系统。拓宽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途径,大力发展生物多样性友好型绿色产业。
(五)聚力治理能力提质提效,构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坚持数字赋能、整体智治,谋划“浙丽生态智治系统”建设,上线生物多样性数字监管、精细化丽水E企管等场景应用。进一步深化环境问题发现机制,提升主动发现问题能力。持续深化环境准入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碳评价,严控“两高”项目。探索建立基于环境健康风险的白名单制度(低环境健康风险行业项目),简化白名单项目前置手续,努力找到绿色发展、助企惠企、群众期盼的最佳平衡点,营造公正有序的良好营商环境。持续加大生态环保投资,强化环境要素指标保障,全力保障重大项目及民生、环保等基础设施项目,确保“应保尽保”。
(六)聚力生态环境安全保障,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扎实推动环保督察整改,全面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以及反馈问题整改,切实以整改实效提高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突出风险防控,以护航亚运会为抓手,开展生态环境安全“除险保安”专项行动,重点抓好环境风险源企业、化工园区、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源地等领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公益诉讼。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建设,建立跨区域协同联动处置机制,着力构建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闭环管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