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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驾还开车 你已被锁定

2022-12-11 14:29:54

开车上路必须持有驾驶证。因各种原因导致驾驶证被注销、吊销或暂扣期间,本不该上路行驶,但个别失驾人员心存侥幸,以为不遇到交警就万事大吉。

近日,金华交警直属三大队通过数据分析和轨迹追踪,查获一名驾驶证注销期间仍驾车上路的失驾人员。

根据数字平台预警信息,姜某于12月4日清晨5时18分驾车经过婺城区330国道白龙桥立交桥路段,但姜某的驾驶证早在2015年5月就因为逾期未换证被注销。交警对姜某的出行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发现该车于12月7日下午停放在白龙桥镇一处泊位后一直未移动。第二天上午,交警到周边走访排查,终于找到姜某的住所。

面对交警的询问,姜某一开始矢口否认,不承认自己曾驾车出行。直到交警出示监控录像,他才承认自己在驾驶证注销的状态下仍驾车上路的违法事实。

姜某说,他的驾驶证被注销以后,为了出行方便,他还是会偶尔驾车上路。12月4日,姜某有急事要出门,想着路程较短,而且在清晨,应该不会遇到交警,便开车上了路,没想到还是被“天眼”盯上。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相关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姜某得知即将面临的处罚,后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