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3 10:16:18
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发出通知,对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在金华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购房人按合同成交金额1%给予补贴。
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市区自2022年6月以来实施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政策,经多次调整延续至今。其间,对购买二手住宅也实施过一段时间的购房补贴。为更好地聚焦新建商品住宅去库存,二手住宅补贴政策执行至2023年9月30日,之后购买的二手住宅不再列入补贴范围。
通知明确,新建商品住宅购房人凭不动产权证书、身份证、有效银行卡、申请表提出申请。申领截止时间后续将出台具体操作细则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