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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区调整灵活就业 社保补贴标准

2023-08-27 12:14:15

记者昨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就业,金华市区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包括城镇“4050”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由350元/月调整为550元/月,其中养老保险补贴由300元/月调整到400元/月,医疗保险补贴由50元/月调整到150元/月。本次调整从2023年1月1日开始执行。2023年所申请事项为2022年1—12月期间的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按调整后的标准予以落实。

据了解,本次调整市区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增幅达57%,预计惠及7000余人。凡具有金华市区城镇户籍,女性40~50周岁、男性50~60周岁(简称“4050”)的登记失业人员可申请认定为城镇“4050”就业困难人员,其从事个体经营或实现灵活就业,月收入达到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且个人以灵活就业形式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城镇“4050”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