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11 09:37:17
记者昨从市民政局获悉,从8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从1050元/月统一提高至1100元/月。这是“十三五”以来,全市连续8年提高此项标准,将惠及全市4.1万余名低保对象。
与此同时,全市1.9万余名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也将同步提升保障待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按照低保标准的30%,将从315元/月提高至330元/月。
据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低保标准调整主要是为稳步提升困难群众收入水平,持续加大兜底“提低”力度。2022年我市优化完善低保标准的调整机制,规定低保标准按不低于全市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30%进行测算,且增幅不低于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据了解,本次低保标准调整综合考虑“弱有众扶”优享工程年度目标、各县(市、区)财政状况、省内其他地市调整幅度等因素,调整后全市低保标准增幅达到4.8%,超过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的增幅,达到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34.4%。
近年来,我市切实做好社会救助的提标扩围工程,做到保障更有广度、服务更有温度。2022年,全市低保边缘家庭收入认定范围从低保标准的1.5倍提高至2倍(不超过最低工资标准),目前市区范围内家庭月均收入在2070元/月以下且财产符合规定的家庭均可提出低保边缘救助申请,享受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