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16 20:33:56
近日,记者从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处获悉,截至10月底,我市共完成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处置8720亩。
批而未供土地,是指依法已经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土地征用或农地转用,而未供应出去的土地。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持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拓宽城市发展新空间,着力聚焦“盘活”批而未供土地,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今年以来,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紧紧围绕省自然资源厅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积极克服各种不利因素,不断自我加压、破难攻坚,全力推进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处置。目前,我市各县(市、区)全部超额完成任务。
对批而未供土地,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着“一地一策”“分类处置”的原则,清单式推进处置销号。通过对全市批而未供土地进行全面梳理,明确每宗地块位置、面积、成因等,逐一排查、逐宗立档、逐项分析,建立清单、挂图作战。根据不同成因,采取加快征迁、调整规划、补办手续、落实项目等方式进行精准处置,做到处置一宗、上报一宗、销号一宗。
该局还加强数字赋能综合施策,以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2.0建设为战略抓手,积极探索“跨部门协同、闭环式管理、数字化监控”土地管理机制,协同推进“浙地智用”批而未供应用场景,构建多源数据共享、多部门业务协同、全流程业务优化的多跨协同应用,动态做好批而未供土地核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