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两部门出台新规 利用竖向空间打造“抬板小区”
近日,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衢州市商品住宅品质提升规划设计导则(试行)补充规定》。这份新规从规划设计源头入手,推出一系列创新举措,高效集约利用竖向空间打造“抬板小区”,提升小区居住品质。新规将于2026年10月1日起试行。
何为“抬板小区”?通俗来说,就是给整个小区搭建起一座架空的“大托盘”。它具备多项突出优势——对居民来说,通过“抬板”可实现人车分流,机动车、非机动车全部置于架空平台下方,平台上方形成纯步行社区,消除人车混行带来的尾气污染、噪声干扰及安全隐患;架空停车空间通风采光优于传统地下车库,不易潮湿闷闭,住宅整体抬高,能缓解低层返潮、雨水倒灌问题,改善首层采光、视野与私密性;平台上可打造连片绿化、全龄活动场地和便民配套,丰富社区公共空间。目前我省杭州、宁波已有项目落地实践,市场反馈良好。
“抬板小区”要顺利落地,离不开政策支撑。此次新规从容积率核算、空间营造、交通与安全等环节逐一细化规则,为这一模式在衢州推广铺平道路。
在容积率核算上,新规明确了多项优化细则。底层架空用于配建机动车、非机动车车位,层高控制在4.8米以内的空间,以及架空区内公共配套面积不计入容积率;住宅封闭式阳台按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容积率,单套住宅阳台总建筑面积占套内建筑面积(不含阳台、飘窗等)比值超过9%的,超过部分按全面积计算;外立面采用干挂石材、金属、陶板等优质材料,饰面部分不计入容积率与建筑密度。
在空间营造上,新规提出精细化管控。架空平台优先集中布置,按照多层建筑标准退让红线;临城市道路和社区公共路段,布局公共功能与绿化空间,打造连续通透的城市界面。项目建设充分兼顾周边已建成住宅,降低噪音、采光、视线等方面的不利影响。
交通与消防安全同步高标准要求。鼓励配套风雨连廊、无障碍设施,优化人性化归家路径;统筹建筑风貌,保证架空平台、住宅建筑和城市天际线和谐统一。项目须落实消防规范,预留市政道路通往架空登高场地的消防通道或坡道,配齐消防车通道与登高作业场地。
公共空间权益管理同样作出硬性约束。房企在售房阶段,必须向购房者如实告知不计容公共空间的范围、用途与共有属性,严禁私自封闭架空层、违规搭建改造,守住公共空间共有属性。
新规还划定了适用范围,覆盖全市行政区域内新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以土地出让成交时间作为判定节点,贯穿土地出让、工程规划许可、规划核验、地籍确权全流程,明确区分计容与不计容建筑面积,户属开敞式空中花园不予确权登记。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管控区域以及排屋、叠排类住宅,不执行本次补充规定。
业内人士认为,新规秉持空间集约、界面通透的住宅建设导向,既能优化居住品质、提高空间利用效率,也有利于减轻优质住宅项目开发压力,引导住房消费向品质化、改善型升级,助力我市打造更高标准的宜居城市空间。
